第三十二章论有一个好运气的重要性-《厂公宠妻日常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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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春儿见她这样心疼道:“殿下昨儿没睡好,要不再睡会吧。”

    一旁,王婉清从包裹里取出一件薄毯给她盖上,又点上安神香。

    叶安安见着她熟练的样子有些惊奇:“你倒是学得挺快。”

    “多谢公主夸奖。”能不熟练吗?德全公公可是拿着戒尺看着她学规矩。稍微出一点儿错戒尺就招呼下来了。

    也幸亏她脑子聪明学得快,不然现在能不能站起来都两说。

    王婉清望着叶安安有些踌躇,有些话她憋了几日,今日见着叶安安了也不知道当问不当问。

    倒是叶安安见她欲言又止的模样笑道:“你既然已经是本宫的贴身婢女,那自然是要一心向着本宫的,不可有所隐瞒。我又不会吃了你,有什么想说的就说吧。”

    “殿下贵为公主,是天下最金贵的身份,身边伺候的婢女一定数之不尽。殿下和奴婢只相识不过一天,为何会要奴婢做贴身婢女?”

    叶安安听到这话挑了挑眉,目光望向她的右耳。那里有一颗红色的小痣,如朱砂一般。

    姓王,签了卖身契被人贩子骗到青楼,还有耳边那颗痣。

    这特征和原著中女主的得力助手王媚儿一模一样。

    在一部玛丽苏神著里,女主肯定是要有被拐到青楼里的经历,然后在一众惊艳的目光中华丽出场,大展才华,妩媚天成,摄人心魂又出淤泥而不染balababala……

    不然怎么能成为万千少男的梦中女神呢?

    蒙着个薄纱,扭一扭身子,王公子弟都被迷得神魂颠倒,大赞仙女下凡。

    然后男主就闪亮登场一掷千金抱得美人归,两人回到房里关上门酱样那样酱样那样做着一些不可描述的事情₍₍(̨̡‾᷄ᗣ‾᷅)̧̢₎₎

    等女主出了青楼面纱一揭,所有人都跟失忆了一样认不出来女主曾在青楼里待过。

    怕是眼瞎也不过如此吧。

    叶安安想到这里忍不住心里默默吐槽。

    这个王媚儿就是女主在青楼里遇到的同样出淤泥而不染,但胸怀心智可比男人的奇女子。

    两人相聊甚欢,结为金兰。王媚儿后来在男女主的帮助下,成为了都城第一花魁,暗地里实际上是青楼的主人。

    青楼向来是一个人多嘴杂之地,三教九流之人皆有,又是个温柔乡,收集情报,传递消息最为合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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